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城发集团 > 信息公告 > 租赁转让 > 正文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77省道道路北首灵昆安置区3-A-06地块租赁权公开拍卖公告


2021/03/10

  现就温州市瓯江口新区77省道道路北首灵昆安置区3-A-06地块6个月租赁权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方式及起拍价: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77省道道路北首灵昆安置区3-A-06地块6个月租赁权

场地坐落地址

平地面积()

土地性质

产权情况

租赁限(月)

起拍价

(元)

竞拍保证金(元)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77省道道路北首灵昆安置区3-A-06地块

7568.45

已征待建设用地

6

228000

114000

  注:1、招租场地以实物现状为准。

  2、租金一次性支付,先付后用。

  3、履约保证金:竞得人支付成交价的5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场地租赁协议书》前付清。租赁协议终止,竞得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场地并经出租人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无息退还。逾期三年未来结清的,视同放弃保证金。

  4、竞得人须合法经营,不得将招租场地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租赁期间,租赁场地仅限用于堆场使用,且不得转租。

  5、租期届满后,如出租方继续招租,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增价式拍卖(一人报名出价,满足成交条件,即可成交)

  二、咨询、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3月10日起至2021年3月18日17时止(以竞拍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并办理完毕竞买登记手续),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厦21楼,详情咨询:0577-88856398,18158329371。

  三、竞买对象: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为企业法人的,企业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控股(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意向竞买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

  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

  招租活动;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2021年3月10日起至2021

  年3月18日17时止,标的物所在地。

  五、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1年3月19日下午3:00,在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厦21楼嘉诚拍卖拍卖厅。

  六、竞拍保证金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证明,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征信报告》;企业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企业信用报告》及担保方身份证、《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信用报告》,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拍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账户为准。

  竞拍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帐号:367573976042;开户行:中国银行温州市松台支行

  其他未尽事宜,在《拍卖须知》、《拍卖物权属、费用负担及手续办理情况告知书》及《场地租赁协议书》中明确。

  如认为本租赁项目有违反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请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业务咨询电话:88856398 纪检监察电话:88696826

  集团业务举报:88568915 集团纪检举报:88568983

  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