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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11/23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市属国有独资公司,主体信用“AAA”,经营范围涵盖城市建设和城市运营两大板块,涉及土地管理业(片区开发)、房地产业、建筑业、产业创业投资、商务服务业、城市运营等六大产业。城发集团作为城市综合运营商,“大建大美、精建精美”的承接主体,统一负责市政府委托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教育、体育等公益半公益设施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及服务,着力助推大都市区能级和中心城区首位度提升。

  为了适应集团转型发展的需要,在优化现有人力资源配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各类人才,计划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城发事业;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和岗位要求

  详见《2023年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社会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系统(http://cfks.ruixing.cc/)注册并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附学信网认证,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历年参保证明(支付宝APP中打印)、所报岗位所需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相关从业证明、相关任职证明、相关业绩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所涉及的时间日期均计算至2023年10月31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15日止;

  3.联系人:周女士、张先生;

  4.联系电话:0577-88568908、0577-88568923。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通常于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足于3:1的,招聘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商市国资委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公司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

  (三)考核与资格复核

  1.本次招聘采用笔试(素质业绩评价)与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其中技术负责人岗位采取素质业绩评价与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素质业绩评价)与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2.各岗位根据笔试(素质业绩评价)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核,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并列进入面试。若出现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不能完整提供所报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资格复核不通过;出现面试人选空缺情况的,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最多递补一次。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背景调查对象。

  (五)确定体检与背景调查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综合评价和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与背景调查对象。如遇总成绩相等,则以综合评价成绩高则优先;如遇综合评价成绩相等,则以基本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背景调查对象

  体检参照温州市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过程中,对体检结果有异议需复检的,以原体检单位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背景调查主要是了解拟聘用人选综合情况及复核资格条件。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其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等出现空缺,按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背景调查均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选,经过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事宜将在集团官网(https://www.wzcfjt.com)

  及集团招聘系统(http://cfks.ruixing.cc/)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及时登录查询,同时保持手机畅通。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应服从集团统一调配。

  (四)本次招聘实行人才储备机制,在招聘落选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储备,建立后备人才库,有效期一年。一年之内,若发生所报考岗位空缺或有同类专业(岗位)需求的,经市国资委同意,可以从后备人才库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体检、背景调查、公示后聘用。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备人才库。

  附件1: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2:2023年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社会招聘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