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教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航标锦园4幢101、102室课后托管2+1年合作经营权招选公告
项目编号:WU-ZC-202506181840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受温州市城教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市城教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航标锦园4幢101、102室课后托管2+1年合作经营权以综合评议方式进行招选,欢迎国内合格的单位前来参议。详情请见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zuae.com/.及浙交汇网站http://www.zjpse.com/。
一、标的情况(表一)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面积(㎡) |
拟业态布局 |
规划功能 |
单价 (元/月*㎡) |
经营保底金底价 (元/年) |
合作经营 |
参议保证金(元) |
产权情况 |
招商公告期 |
1 |
温州市惠民路1528号航标锦园4幢101室 |
198.66 |
培训类 |
商业 |
35.57 |
252000 |
2+1 |
75600 |
有 |
10个工作日 |
2 |
温州市惠民路1528号航标锦园4幢102室 |
391.72 |
培训类 |
办公 |
二、参议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
2.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参议人及连带保证人无不良征信记录。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披露项目当月止的前整两年时间)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为准)(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为不合格)。
4.已列入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综合评议活动。
5.被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综合评议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参议人须提供网站截图)。
6.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参议保证金、经营保底金及履约保证金
1、参议保证金:75600元整。
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756000120190008655
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注:参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下午16时30分。
2、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受让人的参议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履约保证金组成部分。履约保证金为年经营保底金的30%,受让人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前补足差额部分的履约保证金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3、经营保底金先缴付后使用,一年缴付一次,先付后用。下期经营保底金须在上一期合作经营期限届满20日前付清。
四、公开招商其他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7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16时30分止(每天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报名同时获取综合评议文件的潜在参议人不得参加综合评议)。参议人凭有效报名资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报名截止时间16:30分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1)报名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3号楼1905室(联系人:吴先生13385770450)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a.报名登记表;
b.实地勘察确认函;
c.参议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d.参议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议人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报告(信用报告);
f.参议人最大股东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承诺书
g.参议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受让人后规定时间(5个工作日)内同评议人签订招商合同;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3、本项目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免责条款:各参议人参加本项目参议时,应进行踏勘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如获得本项目受让资格的受让人无法取得标的物营业场所相关营业执照的,与评议人无关,由受让人负全责。
5、经营分成方式、结算时间节点:经营分成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年营业额超过100万元开始分成。本次合作经营项目所有经费收入由参议人统一管理,双方核算本年度经营收入后向评议人支付本年度经营分成。评议人有查阅和监督经费收入情况的权利。支付经营保底金、经营分成时评议人需提供发票。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税费。参议人需提供每期学生报名清单并加盖公章,以供评议人查阅。
6、合作经营期间,电脑教室保留格局,评议人有权无偿使用,参议人无条件配合。
五、参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
2.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三楼开标室1。
六、综合评议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
2.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三楼评标室1。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1.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7日起至2025年7月10日16时30分止(每天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报名同时获取综合评议文件的潜在参议人不得参加综合评议)
2.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方式:参议人在报名后即可获取综合评议文件。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先生、胡先生
联系电话:13385770450、0577-88557963
邮箱:YXGC666@126.com
评议人咨询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18817927751
监督部门:
教投集团纪检监察电话:0577-88639736
城发集团业务举报电话:0577-88565126
城发集团纪检监察室电话:0577-88568983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城教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