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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绿轴G-16地块露营亲子休闲项目招选公告


2022/12/13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受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中央绿轴G-16地块露营亲子休闲项目公开招商以综合评议方式进行招选,欢迎国内合格的单位前来参选。详情请见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wzuae.com/.

  一、标的情况(具体招选内容及详细要求见综合评议方案文件相关部分)

  1.项目概况:

  G-16地块位于温州中央绿轴区中段,东至府东路,南至月落垟路,西至张宅河,北至温州大道。项目场地为该地块南侧部分,占地面积约30亩,其中硬地面积6652.95㎡,荒地面积约15000㎡。

  2.项目业态:硬地做为露营亲子休闲娱乐、汽车营地等运营场所;荒地内除约90棵树由招商方负责移植和养护外,均由中标运营商负责投资、铺设绿化草坪以及后续养护。

  3.经营期限:3+1+1年。

  4.参选底价(首年场地使用费): 319342 元/年,第三年开始年递增率2%。

  二、参选方资格条件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参选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贷款余额记录(以中国人民银行本项目公告时间之后开具的征信证明为准)。

  3.参选方的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参选方及最大股东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近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本次综合评议活动。

  4.已列入城发集团失信人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综合评议活动。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1214日起至2022年1220日止(每日9时00分-11时00分,14时0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温州市瓯海区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a.意向参选方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b.意向参选方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c.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报告(信用报告);

  d.意向参选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综合评议方案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综合评议方案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214日起至2022年1220日止(每日9时00分-11时00分,14时0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未购买综合评议方案文件的潜在意向参选方拒绝参加综合评议。)

  2.综合评议方案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瓯海区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

  3.综合评议方案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综合评议方案文件获取方式:意向参选方在报名后即可购买综合评议方案文件。

  五、参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228日9时30分

  2.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七楼721室。

  六、综合评议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228日9时30分

  2.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七楼701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熊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13676780329、13819728077

  传真:0577-85551235 、0577-85502166

  业务咨询电话:0577-88151158纪检监察电话:0577-88877715

  业务举报电话:0577-88565126纪检举报电话:0577-88568983

  监督部门:温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577-88900185

  八、参议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

  参议保证金金额:玖万伍仟捌佰元整(¥95800)

  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756000120190008655

  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

  九、招选方式

  1. 本次招选采取综合评议方式。
  2. 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一个以上合格意向参选方,将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在规定的公告期内未征集到一个以上合格意向参选方,招商方将变更招选条件后,重新进行信息公告。
  3. 综合评议标准如下:

  1. 意向参选方的主营业务范围与标的契合性;
  2. 意向参选方项目运营方案、项目施工方案及投入资金、应急保障能力及预案、项目履约保障方案、意向参选方业绩、意向参选方拟派项目团队情况、汽车营地及绿地运营维护方案等;
  3. 标的报价。

  十、其他

  1.中央绿轴G-16地块上空有S1轻轨穿过,因S1轻轨沿线30米范围内土地权属和安全范围原因,不得在此地有经营性行为。

  2.招商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参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终止本项目评议活动。

  3.本综合评议方案文件仅向意向参选方提供,所有获得本综合评议方案文件的各方将被视为已同意对本综合评议方案文件内的所有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未经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把本综合评议方案文件所载的所有或部分内容采用誊抄、拍摄、复印、转交、分发、网络传播或其它方式向他人披露。

  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