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凌云居住、非居住用房租赁权交易公告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7月24日15时整,在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建筑 面积(㎡) |
规划 |
单价(元/月/㎡)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租赁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产权 情况 |
1 |
黄龙住宅区凌云12幢104室 |
77.11 |
居住、非居住 |
18 |
1.68 |
3 |
0.51 |
有 |
二、承租人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已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开拍卖招租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往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竞买保证金:各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三)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四)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户名:温州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账号:76010122000573034),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五)租金无递增,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向上取整至佰位)。
(六)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七)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3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0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6日下午5时止,第三个周期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3日下午5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会时间在报名时告知。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5年7月10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7月23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产业集团咨询电话:0577-88568876
产业集团纪检监察电话:0577-89992556
城发集团业务举报:0577-88566657
城发集团纪检举报:0577-88568983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