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城发集团党委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温州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2日至12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温州市城发集团党委开展巡察。2025年2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发集团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城发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落实整改,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党委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推进会等6次,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建立巡察整改跟踪督办机制,实行挂图作战、台账管理、销号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方案亲自审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整改任务,高频次调度督促。各责任单位细化分工、逐条落实,形成党委带头、全员参与、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改实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制落实。强化全过程管控跟踪督办,编制督办情况表2期,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42个,制定整改措施133条,已整改措施133条,整改率100%。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1件信访件,进行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中,立案1件,了结1件,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人;党员组织处置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9人,提醒谈话6人,追缴资金31837.59元。建章立制88项,其中制定制度50项,修订完善制度38项,进一步健全企业治理机制。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等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强化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系统安排集团党委会议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累计安排“第一议题”学习6次,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3次。推动学用结合。制定《市城发集团所属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施方案》,扩大职业经理人、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等激励机制覆盖面,指导竞争类企业制定《市场化激励机制实施方案》,探索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优化组织结构。制定温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温州市滨江新区房屋征收事务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工作方案,温州市滨江新区房屋征收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完成吸收合并及注销。
(二)强力推进“强城行动”任务落实落地。压实主体责任。围绕“强城行动”“五城三园”重点任务开展“拉网式”自查,全面梳理责任落实不细、节点进度滞后等问题。
提升引资实效。实施“一把手领战+专班攻坚”招商体系,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攻坚小组,建立企业服务专员机制,为招商企业提供“一对一”定制化服务。落地开工青山、正泰、华峰、万洋、民商银行等16家18栋总部大楼。完善功能配套。美术馆项目完成主体结构施工、中央绿廊项目完成施工招标、云谷商务中心完成附属工程施工,CBD区域市政道路建设同步在推进;云谷商务中心已完成附属工程施工,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项目招商招租工作;国际人才社区正在提升聚英家园国际化氛围,编制完成国际人才社区标志标识及导视系统方案。攻坚做地任务。已顺利完成491亩做地任务,针对剩余67亩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地块,制定专项攻坚方案。另新增完成8宗192亩做地任务。按2025年出让计划,一季度已出让60亩,二、三季度陆续出让158亩,有力保障城市建设用地需求。
(三)加快落实三个“一号工程”工作。加强对接沟通。集团工程分管领导两次召开巡察整改落实推进会议,研究解决工程结算难点问题。集团所属各建设单位多次与市财政、市住建部门对接,多项争议难点陆续化解中。系统推进落实。将整改事项列入“浙江审计整改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分三阶段推进。目前已完成19项结算审核,剩余19项均已在审核阶段。
二、关于“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多措并举降低企业负债水平。优化资本结构。集团通过积极推进房产注资工作,优化财务结构等手段,降低资产负债率。创新融资方式。严格执行二次比选机制,全年利率下降52BP,对高利率贷款完成置换,以融资创新助力资产盘活,以万豪酒店为底层资产谋划全省首单长期限CMBS产品,发行利率2.45%,创全国长期限CMBS项目发行价格历史最低;集团成功组建产业集团,同步对接主流评级机构,打造全省首家地市级城投所属产业类AAA信用评级主体。
(二)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建议。强化人才储备。优化调整集团《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一线生产作业岗位目录》《长期挂招岗位目录》。刚性落实年轻经营人才配备计划,完成2025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20人、2024年社会招聘计划34人。健全培训体系。制定实施《城发集团2025年教育培训计划》,明确每年举办经营类培训班、讲座不少于100人次,二级公司分管经营负责人及经营部室负责人年度轮训全覆盖。完善用工机制。出台《关于加强集团员工劳动关系管理的工作方案》及配套工作任务清单,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制度,优化人才要素配置,盘活人力资源存量。
(三)加快市场化转型步伐。优化主业布局。持续部署市场化转型任务,印发《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业及布局结构优化方案》《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业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商业服务三大核心主业,电气制造、产业投资两大培育主业,明晰12家二级企业主业布局,并提供创新方向和发展建议。
健全考核机制。将市场化业务任务指标纳入二级公司年度重点任务考核进行,与任期目标挂钩。温州市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已承接6个市场化业务,外部业务营收市场化率已达20%。传媒公司引入职业经理人,完成供应商招标整体方案并启动公开招标程序,建立首批客户资源数据清单,并为外部企业提供针对性营销展会包装等服务。
(四)努力提升经营发展业绩。加强对外学习。集团围绕产业链打造、城市运营、经营管理、奥体中心转型运营、城市运营保障房租赁、智慧停车布局等方面赴强城优企学习交流。拓展经营业务。在演艺经济方面,与龙湾文旅体集团签署2025年度场馆独家使用协议,确保高级赛事、优质演艺项目的持续引入,实现社会、经济双效益增收;在物业服务方面,康居公司新拓展6个市场化项目,合约面积约60万平方米;在长租公寓方面,加快空置资产利用,打造“青舍·滨盛”34套青年公寓投入运营;在国企间停车场业务合作方面,已接管3个停车场库运营并与多家市属国企对接争取达成合作;在市场化房地产项目方面,集团与华润、保利、招商合作的润府、瑞府、天珺、云谷二期等四个项目销售成绩斐然。推进资产盘活。2024年实现多领域盘活资产价值,超额完成目标任务,2025年持续推进资产盘活工作,其中通过市场处置,已盘活利用102宗7.98万平米资产。
三、关于“资产资源盘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资产最大化利用。全面清查资产。严格落实“滚动更新家底”总体要求,通过拓宽排摸范围、更新资产状态,全面掌握集团资产资源动态信息,并分类建立资产清单及管理台账。下步将持续健全“资产一本账”管理体系,推进资产最大化利用。提升安置房使用效益。已完成301宗住宅用房、1宗商业用房的安置工作,将86宗住宅用房和3宗商业用房共计面积8669平方米打造为青年公寓,22处商办资产转为市场化租赁用途。创新推进房票统筹竞价模式,计划分批次实施洪殿旧片区房票统筹竞价工作,后续拟将房票统筹安置进行常态化运作。规范停车管理。制定安置房车库权证办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及考核任务。加快推动“温州智慧停车生态云平台”数据接入工作,集团下属城运公司已完成国资系统23个对外开放公共停车场库数据接入温州智慧停车生态云平台。
(二)推进逾期未结算资产的结算清理工作。全面排查梳理。对集团范围内的逾期未结算情况开展深入排查,建立任务清单,完善工作台帐,尽力做到应结尽结,应收尽收。提升催收效能。明确催收目标和职责,完成全部催缴通知发放,梳理10户被拆迁人提请诉讼。建立政企联动工作例会机制,针对城中村改造安置户为主的催收对象,与相关事权街道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房款催收工作,督促属地街道多渠道措施通知催缴。
(二)强化资产租赁管理。规范租赁行为。全面排查近5年以来所有对外租赁资产,发现并推进问题项目整改4项,持续加强租赁资产管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不反弹。健全管理制度。出台《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在租金动态调整、强化保函履约、解决合同纠纷、加大招商引资、实践容错免责等方面进行积极运用和有效探索。召开租赁管理业务培训,对租赁管理新办法进行宣讲交流。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舆情防控和处置。筑牢舆情防线。对今年社会舆情、新闻舆情、信访、市长热线、网络问政等平台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优化队伍建设。建立以各部室和所属各单位为成员的舆情工作矩阵,明确矩阵组织构架、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完善信息互动渠道,加强沟通交流,形成上下联动、快速响应的格局,妥善处置舆情。
(二)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全面自查自纠。召开集团2025年第一季度党建工作例会,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表现,并部署全面摸排工作。组织集团系统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大练兵”,通过交叉查阅各党组织2019-2024年组织生活记录本,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提升学习质效。制定集团党委2025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和工作安排,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及指示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第一议题"重点年度学习计划。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集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集团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传达2024年度全市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2025年度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
五、关于“执行招标采购相关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自查自纠。对2019年以来集团所属5家建设类单位的重大招投标项目开展全面排查,重点围绕业主专家参与评标的项目、评定分离项目及存在拆分嫌疑的项目,排查发现个别项目暴露出统筹规划不足、对政策理解不透的问题,存在少数专家定标意见表述单薄、未严格依据定标要素详细说明问题等情况,集团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开展了招投标领域专题培训,宣贯全省招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开展相关政策文件学习,提高参与招投标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提升评标、定标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二)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集团招投标例会制度,对集团重大招投标项目实施严格审核,集体决策。修订出台《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以提高招标效率,保证招标质量。印发《关于规范工程招投标项目定标工作的通知》文件,对定标原则、中标候选人数、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监督小组的组建、定标意见的表述五个方面进行规范强调,细化优化评定分离项目的相关定标要求,提升评标、定标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建立招投标计划报备机制,统筹安排各项目招投标计划,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发生。。
六、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比较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控制工程概算。排查梳理超概项目。对2019年以来的工程是否存在超概现象进行全面排查,9个项目结算金额在允许超概范围内无需调概,2个项目已完成调概,2个项目在结算、调概等相应程序办理中。严格投资管理。强化项目投资的全过程控制,实行所属公司造价初审和集团内审双重审核机制,对因价格偏离导致超概的责任单位予以考核扣分或通报,强化责任追究。
(二)强化程序流程的执行。分类落实措施。对多个先施工后补签合同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剖析原因并分类处置。明确新的应急项目在紧急避险后一个月内签订合同,非应急项目应遵循“无合同不施工”的规定进行管理;落实专人监督合同签订时效,通过数字平台加强合同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完善限额以下项目合同管理机制,召开合同专题研讨会议,研究解决合同主要条款的争议问题,对合同签订时效进行宣贯,提高从业人员的合同管理水平,确保相关人员意识到位。
(三)提升工程管理能力。建立问题台账。对合同签订后未及时开工、未按时完工、未办理结算的历史遗留项目开展梳理,深入剖析原因并分类建立台账,落实专人负责。专题研究推进。召开工程例会研判、分析原因,查摆问题,研究确定合理工期;开展结算专题研讨会,研究解决争议问题,推进项目结算;对未及时办理结算项目指定专人对结算资料进行催交和审核。加强计划工期管理,运用数字化平台强化监管,定期开展“骏马蜗牛”进度通报,制定结算计划,加快结算进度。
(四)严肃工程联系单审批。严肃问责处理。各建设单位对2019年以来大额联系单审批流程进行排查,对存在审批流程不严谨问题的联系单逐条分析自查自纠。对巡察反馈的两个项目的联系单开展调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强化制度学习、提高工程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加强监督问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岗位跟踪审批流程,及时发现和纠正审批流程问题。完善管理制度。印发《集团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修订)》,调整集团大额联系单可行性审批会议的层级,强调“先审批,后实施”的审批原则,对未批先建的联系单强化监督罚则。并相应完善集团所属各建设单位的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加强联系单相关资料的合规性审查、规范不完整资料退回机制,强化监督机制,将检查结果与考评挂钩,提高工作效率。
七、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力戒形式主义现象。开展工程信息系统联系单线上审批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对线上线下的签发时间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予以分析,查找问题根结。加强提交资料的合规性审查、规范不完整资料退回机制、实施限时督办等相应措施,破解线上线下签发时差大的问题。
(二)提升工作效能。优化流程设置。组织各建设类单位对工程项目、联系单、会议纪要开展排查,通过加强会前论证、强化部门协调、实行限时审批、设置OA流程提醒、提升业务能力等措施,提高会议纪要签发效能。严格审批原则。印发《集团工程联系单管理办法(修订)》,调整集团大额联系单可行性审批会议的层级,强调“先审批,后实施”审批原则,对未批先建的联系单强化监督罚责。规范申报流程。制定集团联系单会议议题申报流程,细化和规范联系单议题申报的时限、流程、附件等工作环节。
(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警示教育。制定并落实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人员集中观看《反腐为了人民》等专题警示教育片并对身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开展专项行动。印发《市城发集团“破梗阻提效能解问题”作风建设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营造抓作风促落实的勤廉干事氛围;岁末年初对所属12家公司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强化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监督,通过浙政钉视频链接等方式开展5轮专题抽查合计110人次。健全报备机制。运用数字平台建立党员干部八小时外活动报备系统,2024年以来共计报备事项49人次。
八、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优化岗位设置。对集团及所属12家公司的出纳、制单、审核、记账、会计主管等岗位进行全面排查,依据排查结果及不相容岗位原则,对部分岗位、人次进行重新分配和调整。对部分账套设置会计主管,提升会计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健全制度体系。制定《温州市城发集团财务信息化管理办法》,修订《温州市城发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并召开内控管理会议强化内控风险教育。
(二)健全财务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全面排查集团现有报销类制度5项,修订《温州市城发集团财务支付审批制度》《市城发集团差旅费报销制度》,新增《温州市城发集团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管理试行办法》。规范费用标准。针对培训费区分自行办班及人员参训两种情形分别拟定标准。对劳务费中的稿酬、评审等事项重新拟定标准。就财政相关标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宣贯学习,强化员工的成本控制意识。
(三)强化工会经费使用规范。全面自查整改。对2019-2024年账目和凭证开展自查,发现并整改集团所属工会存在财务报销凭证不齐全、生日福利延迟跨年支付等问题6个。提升规范意识。制定集团系统工会各类支出报销截止时间的提示和注意事项,由经审委员会负责监督,确保经费支付报销及时规范。对发现的违规发放纪念品或奖金的情况开展调查,通过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全面掌握发放情况,并制定追缴措施,合计2.61万元金额已全部清退完毕,相关负责人已问责到位。并邀请市总工会财务部负责人开展基层工会财务规范化管理的业务培训,提升集团系统工会财务规范化管理意识。
九、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统筹推进整改。将整改工作划分三阶段开展。召开集团2025年第一季度党建工作例会通报问题表现并部署自查工作,排查发现1家二级公司党支部2022年第一季度党课、第二季度党员会议未开展,目前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组织生活。提升业务能力。组织集团系统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大练兵”,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组织生活“六制六规范”内容,交叉查阅各党组织2019年至2024年组织生活记录本,相互促进提升党务工作实效。规范信息管理。加大对“红色根脉·强基系统”日常监督力度,强化集团党群工作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盘点所属各党组织信息录入情况,督导所属各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及时规范录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记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的通知》,规范“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内容,并将“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
(二)规范非党职工参加党支部活动。规范活动组织。部署自查工作,并就党组织吸收非党员、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及群团负责人列席党组织活动的范围进行进一步明晰。
(三)加强党员日常监管。强化退休党员管理。集团总部退休党支部对2019年以来28名退休党支部党员违法犯罪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开展2024年度退休支部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工作等,并利用退休党员微信群及时分享党内大事要事及集团党委的宣传报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
十、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聚焦人才发展。对照结构功能双优目标制定《城发集团2024-2027年年轻干部储育计划》,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到2027年底科级干部中年轻干部占比达15%。制定《城发集团优秀年轻干部、后备人才建库工作方案》,年轻干部“后备库”“优苗库”共入库174人,压茬培养“后备库”干部,适时使用“优苗库”干部,激励创业热情。完善激励机制。完成集团系统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集团总部及12家所属单位全面出台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多序列岗位职级体系、职工薪酬市场对标体系,构建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绩效贡献为依据的薪酬管理制度,注重向各类人才尤其高层次人才倾斜,促进人才队伍激励激活。
(二)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对2019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自纠,排查发现1例干部选拔任用存在把关不严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发现2例干部选拔任用材料不规范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指导培训。强化选任管理。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务培训,深入分析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程序步骤以及纪律要求等,提升集团人事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落实省市有关要求,制定《城发集团所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及工作要点》,修订《城发集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各项流程。
(三)严把干部“三龄两历”关。精准清核档案。对2019年以来新提任、职称晋升、新招录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情况开展全面排查,自查发现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不准确的2例,已对照审核认定标准重新认定,排查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发现“三龄两历”存在未认定或认定不准确3例,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已限时完成整改落实。严把审核关口。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专题培训,重点培训“三龄两历”的审核规范与要求,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和人事专员学习相关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城发集团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围绕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新要求,落实落细任前审核,巩固拓展审核成果。
(四)优化人员配置。规范集团借用人员管理,精简集团系统财务人员7名,对确因工作需要继续借用或外派的人员从严审批。优化调整集团总部部室职责,出台《集团总部岗位职级管理办法》,以部室承担的职责范围为依据,优化岗位设置,明晰岗位职责,明确岗位用工数量。精简二级机构。指导二级公司优化内设机构,并出台《岗位职级管理办法》,建立岗位职级体系,科学定岗定员,合理配置人员。常态化统筹调配全级次财务人员。
十一、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扎实履行“一岗双责”。补齐教育短板。对2019年以来,有1人未按要求对其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已完成整改纠正。压实政治责任。对照省委“五张清单”、市委“八项任务书”及集团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监督履职任务书的要求,制定2025年度集团和所属单位各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履职任务书》,明确班子成员的履职任务内容、完成时限等要求,并通过数字监督平台定期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发送工作改进提示单25份。制定班子成员2025年度廉政谈话任务清单,明确谈话对象、谈话要求,推动“一岗双责”有效履行。
(二)健全企业法治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招聘5名专职法务人员提升集团法务队伍建设。组织90余人参加新修订《公司法》专题学习讲座,提升业务能力。完成律师库更新扩容,共10家律师事务所进入集团备选律师库。印发《集团外聘法律顾问服务运行机制(试行)》,强化法律服务质效。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梳理排查2019年以来败诉案件,发现4件因超诉讼时效而败诉的案件,已对相关人员及单位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法律纠纷案件季度通报,建立败诉风险预警,召开案件研判会加强案件审理监管,并充分运用国资法务平台实现案件动态跟踪和风险前置识别。建立《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聘法律顾问服务运行机制(试行)》《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等12项制度,完善案件管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三)定期开展岗位风险排查。更新防控风险。开展新一轮廉洁风险排查更新工作,结合国企综改、内设机构整合及人员变动情况,在集团全覆盖建立员工个人岗位风险防控登记表,同步梳理制定集团总部和各所属单位的“三张权责风险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廉洁风险定期排查机制,明确对新入职、新提任、新任职(平级调动)、新调入或借用及转岗人员,要限期排查廉洁风险点,明确防控措施。强化集团组织人事部门与集团纪检监察室联动协作,在集团OA员工流动审批流程中添加纪检监察室为抄告单位,强化信息共享互通。
(四)强化监督筑牢廉洁堤坝。强化风险防控。开展集团系统廉政风险大排查,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落实廉洁风险防控常态排查、动态检查、定期整改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城发集团关于加强党员和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的若干规定》,将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纳入监督重点,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分层分级开展预警提醒谈话。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综合协调的大监督工作机制,出台《市城发集团构建大监督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成立集团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年度重点监督任务清单,通过多种监督形式,提升监督工作整体质效。强化廉洁教育。高标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召开工程廉政建设推进会、警示教育大会、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集团查处案例等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打响“510尚廉日”教育品牌,编制分发《家风建设小读本》,开展“家风联管”活动,弘扬廉洁齐家良好氛围。
十二、关于“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新任职职工廉政谈话。填补谈话漏洞。对2020年以来新任职的集团及所属企业、部室负责人开展全面排查,对未按规定开展任职廉政谈话的予以纠正,完成任职廉政谈话。提升履职能力。制发集团班子成员年度廉政谈话任务清单,明确谈话对象、谈话时间等要求。重新梳理配强集团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站人员,加强业务指导。搭建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信息互通机制,在集团OA员工流动审批流程中添加纪检监察室作为抄告单位,确保纪检监察机构及时掌握新任职干部情况,及时开展任职谈话。
(二)严格执纪,持续释放反腐高压态势。全面梳理排查。对2019年以来受到诫勉谈话及以上处分人员的执纪定性定量进行梳理排查。严格依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及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意见等规范开展定性量纪工作。强化案件查处。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队伍建设。调整优化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站人员,实行集团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季度例会机制。推荐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市级纪检监察系统审查调查跟班实训,切实加强办案能力。
(三)加大外派挂职人员监管。健全制度管理。建立外派干部派出前的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座谈交流制度、半年汇报制度、动态联系管理制度、外派期满工作鉴定制度,强化对外派干部日常管理。印发《市城发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明确选派方式、条件、时限、程序、日常管理、待遇等工作要求,实现人员闭环管理。
十三、关于“巡察整改成果未有效巩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反弹必究,巩固整改成效。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截至本轮巡察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对个别纳入日常管理事项持续开展整改巩固工作,确保整改成效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所属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集团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自查自纠,对发现的4例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给予处理。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集团工程建设领域“挂证”问题全面排查、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对集团工程建设领域“挂证”行为自查自纠,发现违规“挂证”2例,已完成外挂注销和主动清退取酬5729.59元,对涉事人员已给予相应处理。编制印发《违规因私出国(境)典型问题选编》,对12家所属单位开展因私出国(境)相关政策规定宣传教育并指导所属各单位参照集团自2020年以来先后印发的系列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工作通知及工作提示单等,健全完善本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证书管理制度。
十四、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提升整改意识。加强培训宣贯,制定发布内审培训计划,举办内审专题培训,召开2025年度审计工作会议。完善制度机制,制定《整改实施办法》,建立季度通报、重大案例剖析会议、三色预警、联合销号等机制。全面排查问题。全面排查2022年以来市审计局对集团本级及所属企业开展的各类审计项目共5批次,2024年前已完成整改销号16项,2024年推进问题销号46项,对需长期整改类事项,已建立整改跟踪体系有序推进。
下一步市城发集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构建衔接有序、监督有力、利于长远、利于发展的治理体系,确保整改成果落实落地,持续推动集团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严防问题反弹。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动态完善长效机制,开展整改成效“回头看”,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微权力清单,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协调的大监督格局,整合各类监督力量,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范廉政风险。三是强化成果运用,促进改革发展。将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做法提炼固化为制度成果,以整促改、以改促效,解决制约集团发展的瓶颈问题,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8568926。
中共温州市城发集团党委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