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公司一辆轻型载货汽车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2021/04/02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公司委托,就一辆轻型载货汽车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wzcf-2021-028
二、采购类型: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一辆轻型载货汽车 |
13万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截标之前,报名单位准备好资料均可报名(上午:8:30-11:30下
午: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报名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400-881-7190),投标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还须将书面报名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
3、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均有效
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不予受理、答复)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附件自行下载填写)
2)法定代表授权书或投标单位介绍信;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如有);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及开标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 27日 9 时30 分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锦绣路宏嘉大厦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年4月 27日 9 时 30 分整
开标地点:温州市锦绣路宏嘉大厦三楼会议室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转账的方式汇入投标保证金,并至采购代理机构换取收据。
户名: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温州银行黄龙支行
帐号:766000120190009458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投诉。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2、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投标人认为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867729391。
4、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项目根据浙江省、温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人员不得超过1人,请戴口罩并根据届时最新规定出示绿色健康码(如需要)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人员距离保持至少一米,投标文件送到后不得聚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19号宏嘉大厦三楼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335275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电话:13758431531、13587657588、0577-56653967
传真:0577-56653969
联系人:单先生、瞿先生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
业务联系电话:0577-88698005公司监察电话:0577-88697098
集团业务举报:0577-88565186集团纪检举报:0577-88568983
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公司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 月2 日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公司一辆轻型载货汽车项目(自主)采购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公司所需一辆轻型载货汽车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1年4 月8 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56653969 ,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zhejiangchuangjia@126.com。
联系人:瞿先生电话:0577-56653967、13587657588。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温州市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公司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