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用品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2021/05/18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办公用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WZCFKJ2021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采购
三、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办公用品 |
1 |
项 |
25 |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2、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3、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5、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购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发售采购文件拟定时间: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6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最迟领取时间为开标前一天09:00,之后时间不再允许),未报名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3楼。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9日9时30分整。
八、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3楼(内部楼梯上四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21年6月9日9时30分整。
十、开标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3楼(内部楼梯上四楼会议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6月8日17时00分前。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帐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204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十二、其他事项: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1.2、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见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附件,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3楼,书面质疑文件接收人:黄女士 电话:0577-86511702 。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3楼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77-86511719 15868723695
采购人: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577-88696990
监督部门: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
业务联系电话:0577-88698005 公司监察电话:0577-88697098
集团业务举报:0577-88565186 集团纪检举报:0577-88568983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用品项目(自主)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用品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1年5月20日下午16: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3楼,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6511701,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并发至电子邮箱105912681@qq.com。(特别注意:提疑邮件的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否则可能会被遗漏) 。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77-86511702。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