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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大厦地下停车库等6宗地下车库租赁到期公开招租信息公告


2021/05/19

  本次公开招租的荷花大厦地下停车库等6宗地下车库,为即将到期的在租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标的

序号

坐落地址

车位数

(测绘数)

规划功能

起拍价(元/年)

竞买保证金(元)

租期

1

荷花大厦地下停车库

44个

机动车停车库

106781

55000

1年

2

欣翔大厦5幢地下停车库

40个

机动车停车库

59877

30000

3

莲花公寓地下停车库

36个

机动车停车库

89703

45000

4

欣翔大厦3-4幢地下停车库

62个

机动车停车库

106182

55000

5

蝉河大厦地下停车库

58个

机动车停车库

112042

60000

6

兴文里大厦地下停车库

68个

机动车停车库

113449

60000

  注: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一、公开招租相关事项

  1、本次招租地下停车库为住宅小区配套车库,优先满足小区业主停车,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包括小区配套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库。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2、租金实行一月一付,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租金,逾期一个月,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承租人支付成交价(年租金)的5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时结清租金及其它费用并移交停车库账目明细单后无息退还该笔履约保证金。

  4、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机动车停车库),进行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租赁期间,标的物不得转租。

  6、本次招租项目公告期即日起至2021年6月2日17时止,意向承租人须到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厦21楼)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价保证金。

  承租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在50万元(含)以上,且有效存续1年以上,需具备车库管理经营范围,且无物业管理该项,经营场所(工商注册地)须在温州市区(鹿城、瓯海、龙湾、洞头),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承租人(机关国有企事单位除外)须另提供一名自然人担保,该担保人须为企业最大股东,以个人财产(提供房产证)作为承租人履约担保,对承租人应负之一切义务、责任及风险承担连带责任。

  3、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城发集团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6、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承租意向人在原承包经营期内,因管理不当,被现场管理处认定为有效投诉(包括市长热线、小区业主投诉等)超过两次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拍卖活动。

  三、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在《拍卖须知》、《拍卖物权属、费用负担及手续办理情况告知书》及《停车库承包经营合同》、《安全责任协议书》中明确。

  如认为本租赁项目有违反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请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业务咨询电话:88282297   纪检监察电话:89992176

  集团业务举报:88568915   集团纪检举报:88568983

  温州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