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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用友NCC资金管理模块一期开发服务项目(自主)的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021/10/09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用友NCC资金管理模块一期开发服务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编号:wzcf-2021-058

  三、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名称:用友NCC资金管理模块一期开发服务

  五、采购内容:用友NCC资金管理模块一期开发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六、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元整(¥285000.00元)。

  七、拟定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浙江用友软件有限公司

  八、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发售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9楼902室(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10 19 日下午14:30分整;

  递交地点:温州市府东路宏国大厦17楼党员会议室;

  谈判时间:2021 10 19 日下午14:30分整;

  谈判地点:温州市府东路宏国大厦17楼党员会议室。

  十、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供应商缴纳谈判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2605

  十一、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3.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5.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9楼902室(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968822322。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 人: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565180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点: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机场大道5052号诚远大厦9楼902室(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雅帅

  联系电话:18357715100、0577-88875907

  传真:0577-85551235

  监督部门: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

  业务联系电话:0577-88698005公司监察电话:0577-88697098

  集团业务举报:0577-88565186集团纪检举报:0577-88568983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