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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浦嘉园、金滨嘉园等10宗商业用房5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2021/10/15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112日下午3时,在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对下列标的进行现场增价式拍卖:

  一、拍卖标的: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

首年租金起拍价(元)

竞价保证金(元)

免租金装修宽限期(天)

1

金浦嘉园1、2幢118室

568.74

318100

96000

15(含)

金浦嘉园1、2幢106室

15.28

2

金浦嘉园3幢110室

933.9

829300

250000

30(含)

3

金浦嘉园6幢101-3室

375.48

610300

185000

30(含)

金浦嘉园6幢201室

908.09

4

金滨嘉园1幢114室

451.36

335800

101000

5

金滨嘉园2幢105室

540.42

361800

110000

15(含)

金滨嘉园2幢111室

23.53

6

金滨嘉园4幢102室

590.18

806700

243000

30(含)

金滨嘉园4幢201室

871.44

  注:上述标的租期为五年,租金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并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的7天前付清标的规划功能均为商业标的均未办理产权。

  二、承租人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意向承租2、3、6号标的的,须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3、为企业法人的,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4、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意竞买者,企业法人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照原件和公章、自然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携带征信报告原件和保证金缴款凭证到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保证金不计息,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41000120190008644000003,开户行:温州银行城东支行;保证金必须由竞买者本人缴款,不可他人代缴)。

  四、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其在报名时的报价即成为成交价格;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增价式拍卖。

  报名、看样时间:2021年10月19日起至2021年111日下午4时止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报名地点:温州市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温州拍卖行

  咨询电话:0577-88878901 0577-85502167

  业务举报电话:0577-88568952

  纪检举报电话:0577-88568983

  温州市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