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东路88号-18场地 租赁权公开招租公告
2021/11/25
现就沿江东路88号-18场地租赁权公开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场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场地位置 |
场地面积(㎡) |
土地性质 |
产权情况 |
租期(月) |
竞价底价(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1 |
沿江东路88号-18场地 |
20 |
待建设用地 |
无 |
6 |
8500 |
4300 |
注:1、招租场地以实物现状为准。
2、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竞价最高报价为本期租金,租金一次性支付,先付后用。
3、履约保证金:承租人支付本期租金竞价成交价的5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场地租赁协议书》前付清;租赁协议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场地,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人查验场地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招租场地无免租金装修期。
5、按照土地性质,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租赁期内,竞得人(租赁场地)不得转租。
7、租期届满后,如出租方继续招租,竞得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二、咨询、报名时间、地点:2021年11月26日起至2021年12月9日17时止(以竞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并办理完毕竞买登记手续),报名地点为温州市鹿城区新田园聚源路1号聚园楼1305室,详情咨询:0577-88909062,13750906918
三、竞买对象: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为企业法人的,企业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控股(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意向竞买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价方式:采用密封报价竞价的方式(明标暗投),公告期内,如只有一名意向竞买人(含原承租人)参加竞价的,可按不低于竞价底价的报价直接竞得。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2021年11月26日起至
2021年12月9日17时止,标的物所在地。
六、竞价时间及地点:2021年12月 10日上午10:00,在温州市鹿城区新田园聚源路1号聚园楼14楼康居物业公司1号会议室。
七、竞价保证金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及担保方《企业信用报告》或《个人信用报告》,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价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为准。
八、若招租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或未成交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 2021年 12月10 日至2021年12月16日17 时止,第二个周期 2021年12 月17 日至2021 年12 月23 日17时止。
竞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标的物缴纳账户:户名: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帐号:733000120109007589--0031;开户行:温州银行营业部
其他未尽事宜,在《竞价须知》、《竞价告知书》及《场地租赁协议书范本》中明确。
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